婚庆“放炮”酒店受罚

本报讯 (记者付殿贵李 娜)记者从天津政务网了解到,《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规规定,在本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对在本酒店、宾馆举办婚礼的公民提前告知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对在其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承办婚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该规定的义务,并发生因婚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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